“5034”监管方式促成霍尔果斯综保区和合作中心新联动

日期:2023-08-31 08:55:28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资料图】

“5034监管方式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完成了实单测试。”8月28日,乌鲁木齐海关口岸监管处监管二科科长塔伊尔江·亚生说。这意味着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内的境外货物能以区内货物方式流转至合作中心,大大简化了境外货物进合作中心申报手续。

8月6日,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关员正在协助旅客快速通过旅客智能闸机。孙诗吟 摄

“5034”为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指代“区内物流货物”监管模式,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物流货物。这种监管模式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运进或运往境外的仓储、分拨、配送、转口货物,包括流通领域的物流货物及供区内加工生产用仓储货物。

在该模式下,境外货物到达霍尔果斯综保区经过保税存储后,可根据企业需求分批进入合作中心,让境外货物可以在合作中心内进行销售,促使合作中心和霍尔果斯综保区形成“前店后仓”联动发展格局。

塔伊尔江·亚生进一步解释,以前,霍尔果斯综保区内的境外货物也就是进口货物要运到合作中心,需单独履行进口和入区申报手续,才能进入合作中心。在“5034”模式下,境外货物从综保区进入合作中心的手续简化了,相当于同区货物进行流转。

综合保税区有保税物流的功能,合作中心内企业可以通过“5034”监管方式,让货物在综保区内保税,在合作中心需要销售货物时,再从综保区内提离。这大大便利了合作中心内企业,降低企业在合作中心人工成本和仓储成本。

与之相配套,今年,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内建设了面向所有商家的“第三国商品综合溯源监管公共仓”。

在这个公共仓内,由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若干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完成专业报关、仓储、贴码、拣选等市场化物流综合服务。物流企业根据合作中心内商家的入区需求,完成商品的分拣和溯源码逐件贴码等库内作业,并根据入区清单生成“5034”入区报关单,综保区物流企业库存核减,合作中心内商家的账册核增,实现商品的全程可溯源。

在合作中心内,商品销售后,旅客可以通过扫描商品二维码行溯源查询,能迅速查询到商品生产来源信息,实现“一物一码,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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